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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迎宾路(通港路-碧周路)dn800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

· 2025-03-27

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迎宾路(通港路-碧周路)DN800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迎宾路(通港路-碧周路)DN800给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起点为迎宾路与通港路交叉口,沿迎宾路敷设,终点为迎宾路与碧周路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改建迎宾路沿线老旧DN800给水管道,长度约为1.74km,DN200管长度约1.66km。主要材质为球墨铸铁管,跨越河道采用钢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1173.94万元,含勘察费、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232日历天,其中:

勘察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4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512月31日。

2.1.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立项完成之后的所有工作,包括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采购与施工,为 EPC 总承包工程。

  1. 勘察范围:工程前期地质勘察、管线探测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程勘察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勘察等成果文件。勘察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

  2. 设计范围:完成包括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相关的设计协调及专家评审费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 施工范围: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管道铺设、土石方、商品砼、预拌砂浆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项资质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1)2019年3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2)2019年3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3)2019年3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时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年3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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