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宜高速公路大港枢纽至罗溪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项目JYKJ-DLD-SJ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及初步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都至宜兴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纵四——新沂至宜兴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号S39。江宜高速路线起自G2京沪高速与G40沪陕高速交叉设置的正谊枢纽,途径扬州市江都区、镇江丹阳市、常州市和无锡宜兴市,止于G25长深高速,全长约145公里。
本项目起自江宜高速与泰镇高速相交叉的大港枢纽,止于江宜高速与沪蓉高速相交叉的罗溪枢纽,路线全长35.3公里,沿线涉及互通5处(大港枢纽、新桥互通、孟河互通、春江枢纽、罗溪枢纽),服务区1处(小黄山服务区);既有主线桥梁共28座,桥梁全长为10.017km,桥梁比例29.04%,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9座。现状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34.5m,设计速度为120km/h。现需对本项目进行扩建研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宜高速公路大港枢纽至罗溪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设计以及相关专项、专题研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编制报告需要的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勘探等;
(2)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送审、报批。
2)初步勘察设计阶段:
(1)JYKJ-DLD-SJ1标段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2)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送审、报批;
(3)配合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招标等工作。
3)相关专项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社会稳定评估;涉铁专项设计、咨询、涉铁安全性评估;航道通航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等所有工可及初步设计报批所需的行政审批专项工作。
4)相关专题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交能融合(零碳高速)专项设计;S35阜溧高速宣堡枢纽至大港枢纽段智慧扩容方案研究和专项设计;路基路面检测及评价;桥涵及通道检测及评价;水文分析;项目安全性评价;交通组织研究等所有工可及初步设计报批所需的技术性支撑专题工作。
交能融合(零碳高速)专项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为加快江苏交控绿色低碳发展转型进程,建优绿色低碳的交通能源产业链,围绕绿色能源替代率、消纳率、自洽率目标,聚焦交通能源平衡自洽,结合本项目开展零碳高速建设方案专项设计和研究,谋划不同场景交通能源融合路径,提供交通能源自洽解决方案,降低交通碳足迹,探索打造可核算、可监测的零碳高速公路。
S35阜溧高速宣堡枢纽至大港枢纽段智慧扩容方案专题研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智慧扩容是基于新老基建融合,通过硬件设施智慧化改造、标志标线优化完善、应急车道临时启用、动态合流控制引导等多种举措,实现车道级动态管控,达到与物理扩容同等的效果,能够显著提升高速公路管理与服务智慧化水平,释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建养综合效益,符合高质量发展总要求。结合本项目开展S35阜溧高速宣堡枢纽至大港枢纽段智慧扩容研究工作,形成专项设计方案,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做好技术储备。
除上述专项、专题研究外,与设计相关的以及为项目报批需要的数字化专项设计、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不可避让论证、重要管线探测(如有)、矿产压覆评估(如有)、地质灾害评估(如有)、车载移动激化扫描测量(如有)、节能评估报告(如有)等其他所有专项专题研究,其研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3服务周期计划要求:
1)工可阶段:2025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工可报告审查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
3)各专项、专题完成时间需满足工可和初步设计编制报批需要。
注: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工可、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如不具备编制相关专项专题研究报告相应资质的,合同执行期间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1)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条长度20KM以上且累计长度100KM以上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信用等级评价以联合体所有组成单位中信用等级评价较低者为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被暂停投标人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工可报告编制负责人(可单独设置,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3)分项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分项负责人至少应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工程造价的专业分项负责人。其中,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业绩条件:
1)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工可报告编制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
3)分项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分别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相应分项负责人。
(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一家具有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5.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楼
联系人:曹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联系人:许奕
电话:025-68023684
工作QQ:275633825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次同批招标的设计标段共计3个,分别为:江宜高速公路大港枢纽至罗溪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项目JYKJ-DLD-SJ1标段、沈海高速公路赣榆至灌云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勘察设计项目SHKJ-GGD-SJ1标段、沈海高速公路赣榆至灌云段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SHKJ-GGD-SJ2标段。本次同批招标的咨询标段共计2个,分别为:江宜高速公路大港枢纽至罗溪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及初步勘察设计咨询项目JYKJ-DLD-ZX1标段、沈海高速公路赣榆至灌云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及初步勘察设计咨询项目SHKJ-GGD-ZX1标段。
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同时中标上述一个设计标段和一个咨询标段,但已在上述某条高速公路设计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对应该条高速公路的咨询标段不再被推荐。
9.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20:00至2024年3月25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9.4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9.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无需电话联系。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澄清。
9.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2时00分。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9.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1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标准设计文件》)、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
9.12《公路标准设计文件》、《江苏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相关设计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文件节能篇章编制指导意见(试行)》由投标人自备。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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