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101-440112-04-01-570750 | ||
投资项目名称 | 九龙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九龙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之凤湖四路雨水泵井(泵站)及配套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九龙大道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之凤湖四路雨水泵井(泵站)及配套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新建一座雨水泵井、设备井及一座闸槽井,设计规模为Q=9000m3/h(Q=21.6万立方米/天);新建DN1200~d1500泵井雨水出水管沿凤湖四路车行道下敷设至现状雨水渠箱,总长为550米。本工程包含项目相关的施工围蔽、路面修复及管线迁改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 ||
招标内容 | 本次新建一座雨水泵井、设备井及一座闸槽井,设计规模为Q=9000m3/h;新建DN1200~d1500泵井雨水出水管沿凤湖四路车行道下敷设至现状雨水渠箱,总长为550米。本工程包含项目相关的施工围蔽、路面修复及管线迁改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365个日历天。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21.90825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3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贺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1502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汤工 | 联系电话 | 1581337443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211187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环岛路(滨江西路-厚德路)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海珠区洲头咀,北起滨江西路,南至厚德路。
1.1.3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6】517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道路总长592米,宽26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电力管沟、管线综合等工程。GPS测量等级为E级,水准控制测量等级为Ⅳ级,岩土工程勘察数量约450米.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或市政(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申请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定);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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