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15-04-01-400859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一建筑智产业园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建筑智产业园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一建筑智产业园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大道南侧、大学路西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大道南侧、大学路西侧;规划总用地面积1985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00917平方米。主要建设高标准工业厂房和研发楼,打造集研发生产、中试、配套及轻生产等多元化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最高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地基基础设计乙级,四等水准测量。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阶段勘察、施工阶段勘察(超前钻);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测量;氡浓度检测)、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审核成图工作、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设计交底、设计人员驻场,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室内装修、电梯、标识导引系统、防雷、装配式、燃气、抗震支架、人防、高低压配电、柴油发电机、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专业内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技术配合工作如甲方后续各类(含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成图配合服务等、报建配合工作、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按照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审批要求,需在建设方案中编制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等专篇内容,进行方案比选及论证,确保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合规。按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根据《树木保护专章》相关成果及要求,深化、完善设计方案等,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提供BIM设计咨询服务,BIM模型创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制定BIM技术应用标准与实施计划,对设计阶段BIM模型与应用进行审核与质量管控,以满足设计质量提升,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成本分析措施等BIM技术应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在编制过程中,如因政策或法规调整需要增加、变更保护内容,甲方(招标人)保留最终决定权。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出具成果文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7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 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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