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金普新区居住小区老旧供热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金普新区普湾片区六个街道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勘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金普发改发【2024】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金普新区普湾片区
2.工程规模:本次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金普新区普湾片区六个街道,涉及清华园、幸福家园、杏树憩园、华家街道、金汇家园、金都家园、金福家园、绿景园、中心市场、大魏家前石、大魏家后石、富贵家园、璟园一期二期等14个小区,改造内容为庭院管网改造及楼内立管改造。
3.合同估算价:约210.22335万元。
4.招标范围:本次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金普新区普湾片区六个街道,涉及清华园、幸福家园、杏树憩园、华家街道、金汇家园、金都家园、金福家园、绿景园、中心市场、大魏家后石、富贵家园、璟园一期二期等14个小区,改造内容为庭院管网改造及楼内立管改造。包括工程测量、界限测绘、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坐标系转换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任务书)。
5.勘测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勘测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 具有以下(1)或(2)或(3)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注: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2019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单位经信用中国或信用辽宁或信用大连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或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不存在不良行为公示。除上述4个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注: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是指项目负责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 无诉讼仲裁情况的。除上述网站外,其余任何途径的查询结果视为无效。(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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