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详勘
劳务分包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详勘劳务分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详勘劳务分包服务项目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1标段(HBJT-ZNYJT-241139001001),2标段(HBJT-ZNYJT-241139001002)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荆门市、宜昌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详勘劳务分包服务。本项目划分为2个劳务标段。1标段对应里程范围K0+900.472~K38+000,总长约37.099km;2标段对应里程范围K38+000~K65+745.102,总长约27.746km。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1.6工期:详勘工期预计30个日历天,按实际工作量确定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进场。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各标段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158275958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何先生、柯女士
联系方式:027-84668376、13886093609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资质。 |
注:1、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5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个线路工程(高等级公路、铁路、市政道路均可)勘察项目业绩 |
注:1、“高等级公路”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注:1、供应商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对以上(1)、(2)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
技术人员 | 3人 | 具有工程师职称 |
注:应附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的复印(扫描)件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全站仪 | 台 | 2 | |
2 | 钻机 | 台 | 10 | |
3 | 静力触探 | 台 | 1 | |
4 | 麻花钻(洛阳铲) | 套 | 2 | |
5 | 管线探测仪 | 套 | 1 |
注:本项目设备投入供应商应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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