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00-04-01-95622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范围涉及越秀区、荔湾区和白云区。工程拟建内容(以可研批复为准):更新改造DN300-DN2000污水管约32.74km。具体详见勘察设计需求书 | ||||||||
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已由广州市水务局以穗水排水﹝202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2.1.3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
2.1.4 规划用地文件: / 。 2.1.5 项目批准文件:穗水排水﹝2023〕56号 2.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1.7 投资总额:人民币4502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陆地及水域工程测量、排水管渠摸查检测等。(2)报审、报建等工作服务:完成道路占用和挖掘许可等报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交通疏解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和安全承诺书等,协助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等。 (3)设计主要阶段: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完成专项(铁路、地铁、文物、绿化、交通、外水、外电等)设计,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报建、用地报批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验收、结算、投资概算调整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等报建需求)、■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现场服务、■排水管渠摸查检测。 (2)设计:■方案修改、□招标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相关报建及现场服务(含工程变更) (3)其他:■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结算配合服务、■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需求书。 各阶段的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的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3.勘察、设计服务期、工作目标: 3.1勘察服务期: 具体详见各项目勘察、设计需求书要求。 3.2设计服务期: 具体详见各项目勘察、设计需求书要求。 3.3工作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全过程实行限额设计,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投资控制,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投资目标。 (2)质量控制目标:满足国家关于设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条文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3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4. 投标限价 4.1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802.8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37.90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64.94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各分项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否决其投标。 4.2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5.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现行有效的(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5.4 其他要求: 5.4.1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和附件二)。 5.4.2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4.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4.4 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注:网站截图为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首页信用公示→红黑名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 5.4.5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签订合作设计协议书)。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7.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03-20 0:00:00 至 2024-04-09 9: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0 0:00:00 至 2024-04-09 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7.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04-09 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8.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递交时间: 2024-04-09 8:45:00 至 2024-04-09 9:00: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11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光盘、技术文件光盘各1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应同时递交保密信封(备用)1份,递交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地点。(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4-04-09 9:00:00 至 2024-04-09 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4-04-09 9:00:00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6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 其它事项 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0.2 投标人可自行通过相关的地图网址(如高德、百度等)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0.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需求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0.4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0.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1992573310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6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0.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 。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手机)号码: 19925733102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61101333-1866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 电话号码:020-88521061 传真号码: / 网址: / 2024年3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4 )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 1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六、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勘察设计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除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处理外,还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或相应行政处罚,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 投标,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本公司违反法律或相关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将工程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依法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具有相应承包资质。 九、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等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十、本公司理解并接受工程实施过程即可同步进行审计或监督工作,接受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审计,包括且不限于工程计量、设计变更、资金支付、分包管理、结算等。若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经核查或审计认定本公司有挂靠或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部分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如因转包、违法分包(含现场施工作业或管理人员被发现不属于总承包单位或已经备案的依法分包单位人员的情形)、挂靠、项目管理不到位、民工工资纠纷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立即开展调查,本公司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由本公司负责。经核查属实,本公司自觉接受相应处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三 (参考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 主办方。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协议书。 | ||||||||
工期(交货期) | 0 | ||||||||
最高投标限价 | 180284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3-2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9 0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9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4-09 09:0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199257331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1369426278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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