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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 2024-02-05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112-04-01-660129

投资项目名称

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勘察

标段(包)名称

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勘察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元岗一路以东、宁埔大道黄埔段以南、翡翠绿洲以北广州云埔工业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名称: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勘察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元岗一路以东、宁埔大道黄埔段以南、翡翠绿洲以北广州云埔工业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92629㎡,包含三个分地块,其中地块1(AG0224009)为车辆段上盖用地,用地面积为70987㎡;地块2(AG0224010)用地面积为18008㎡,地块3(AG0224019)用地面积3634㎡。
2.4 资金来源:自筹金额。
2.5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8.7亿。
2.6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 ■现场服务。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招标内容

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 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8-440112-04-01-213138、2311-440112-04-01-660129)为依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州穗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金额,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穗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黄埔区元岗住宅开发项目勘察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元岗一路以东、宁埔大道黄埔段以南、翡翠绿洲以北广州云埔工业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92629㎡,包含三个分地块,其中地块1(AG0224009)为车辆段上盖用地,用地面积为70987㎡;地块2(AG0224010)用地面积为18008㎡,地块3(AG0224019)用地面积3634㎡。

2.4 资金来源:自筹金额。

2.5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8.7亿。

2.6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 ■现场服务。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勘察服务期:

勘察工期:

(1)勘察人收到招标人发布的管线探测开工通知及相关基础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管线探测成果图纸;

(2)勘察人收到招标人发布的勘察初勘阶段开工通知及相关基础资料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阶段勘察报告;收到详勘开工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阶段勘察报告。

具体完成时间、各项工作进度要求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4.投标限价

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90.00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2 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5.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项目不设置补偿金

7.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7.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2月6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6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7.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8.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4年2月27日9时45分至2024年2月27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应包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光盘1个。(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4年2月27日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7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7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6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备注: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 其它事项

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模型:否。

10.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baidu.com选择(地球模式) 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0.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0.4 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0.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穗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31601153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埔北路87号2栋三层306房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6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0.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2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0.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穗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埔北路87号2栋三层306房

邮编:510010

联系人:蔡经理

电话:020-316011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邮编:510010

联系人:苏工

电话:020-31601073/15915976305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传真号码: 020-288660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监管电话:020-82118560/020-82181336

日期:2024年2月6日



工期(交货期)

(1)勘察人收到招标人发布的管线探测开工通知及相关基础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管线探测成果图纸; (2)勘察人收到招标人发布的勘察初勘阶段开工通知及相关基础资料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阶段勘察报告;收到详勘开工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阶段勘察报告。 具体完成时间、各项工作进度要求以招标人工作安排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49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5.4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按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2-06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7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27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和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2-27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穗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埔北路87号2栋三层306房

招标人联系人

蔡经理

联系电话

020-3160115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厂房4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汤汉文

联系电话

1326538871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81336

发布责任人

汤汉文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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